

6月11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公告线上股票炒股配资,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刘继成、张小军、徐锋收到了警示函。此次监管措施是由于在对赢时胜(300377)的资产评估执业中,存在多项问题。
来源|读创财经
编辑|付名妤 责编|宁可坚
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公司执行的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2023年东吴(苏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金科)和2023年宁波尚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尚闻)有关资产评估执业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公司在资产评估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东吴金科项目
(一)对预测收入资料核查验证不到位
一是未结合私募基金产品历史净值波动情况、募资来源、投资策略等,说明预测私募基金规模爆发式增长的合理性。未对基金业务业绩报酬计算关键参数超额收益的预测依据进行充分核查。未对业绩报酬预测值的调整原因进行分析说明。二是在基于已签约合同和意向订单预测金融科技业务收入时,未考虑部分订单处于前期对接阶段、未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合约意向,未对订单可实现性进行必要分类、评估和调整。
(二)将溢余资产收益错误纳入经营性自由现金流
在计算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时,将三项溢余资产的相关收益错误纳入2024年经营性收入预测值中,并以此为基础按一定增长率预测2025年至2028年收入,导致资产范围与收益预测口径不一致。
上述情形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七条、第二十三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二、宁波尚闻项目
(一)价值比率选取依据不充分
未对宁波尚闻相关研发项目情况进行必要分析核实,缺乏对在研项目的具体里程碑、成功概率、潜在市场规模及盈利预测等深入分析,未对采用市研率对宁波尚闻进行评估的合理性获取充分的评估依据。
(二)评估工作底稿不规范
收集与评估业务相关的研发记账凭证无提供人的签字、盖章,对相关人员的访谈记录无被访谈人签名。
上述事项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第十九条、《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三十四条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第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等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刘继成、张小军作为东吴金科项目签字资产评估师,对东吴金科相关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徐锋、刘继成作为宁波尚闻项目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宁波尚闻项目相关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线上股票炒股配资,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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